来源:机电天下会员微信群【了解会员】 作者:中建一局项目经理 安艳军
1、设备、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2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用专用的静电接地措施( 计算机、电子仪器器等除外);
2.1 、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电气保护、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电气连接时;
2.2、当埋入地下金属构造物、金属配管、构筑物的钢筋等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
3、 静电接地系统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MΩ。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对地电阻值也不应大于1000Ω。
4 当其它接地装置兼作静电接地时,其静电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且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静电接地电阻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