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机电天下会员微信群【了解会员】 作者:中建一局项目经理 安艳军
10.1.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10.12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10.3.11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