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期:排烟口的设置尚应符合的要求
排烟口的设置应按本规范第 4.6.3 条经计算确定,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30m。除本规范第 4.4.13条规定情况以外,排烟口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65期:产生噪声的建筑服务设备等噪声源的设置位置应按照的规定
锅炉房、水泵房、变压器室、制冷机房宜单独设置在噪声敏感建筑之外。住宅、学校、医院、旅馆、办公等建筑所在区域内有噪声源的建筑附属设施,其设置位置应避免对噪声敏感建筑物产生噪声干扰,必要时应作防噪处理
第159期:湿式、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的规定
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湿式、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湿式、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