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至1月7日,江西省住建厅连发40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40名公职人员存在“挂证”行为,撤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
01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40号)
黄*红:
经调查核实,你在新干县神政桥乡人民政府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中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杨*涛:
经调查核实,你在国家税务总局樟树市税务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九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3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8号)
肖*:
经调查核实,你在万安县教育体育局(万安县科学技术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捷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4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7号)
徐*: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省广丰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瑞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2月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5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6号)
程*兵: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省广丰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修水县绿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6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5号)
刘*桥:
经调查核实,你在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中科赣能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7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4号)
张*: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市广丰区科学技术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8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3号)
伍*:
经调查核实,你在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阳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09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2号)
周*婷: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市人民医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瑞金市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0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1号)
余*:
经调查核实,你在九江市柴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璟祥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2月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1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30号)
李*锋: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福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2月1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2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9号)
熊*:
经调查核实,你在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供电分公司(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省华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3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8号)
艾*雯: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赣州瑞博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4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7号)
黄*根:
经调查核实,你在石城县小松镇人民政府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瑞金市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5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6号)
张*雁:
经调查核实,你在南昌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闰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2月1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6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5号)
范*:
经调查核实,你在余江县房产管理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永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7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4号)
赵*强:
经调查核实,你在青原区城北学校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中帛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8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3号)
梅*:
经调查核实,你在九江市行政审批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联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应当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厅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19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2号)
肖*峰:
经调查核实,你在永新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宇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0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建撤〔2021〕21号)
陈*香: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一大队(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江西省中核测绘院、江西省能源矿产地质调查研究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省妙翔劳务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1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程*芳:
经调查核实,你在南昌市绿化管理处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成铭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2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易*堂:
经调查核实,你在宜春市袁州区三阳镇中心小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新余市中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3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刘*琴:
经调查核实,你在南城县建筑综合管理站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伟鑫建筑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4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郭*春:
经调查核实,你在东华理工大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八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5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罗*:
经调查核实,你在新余市公安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庐山市鹿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2月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nBsp;
汪*新:
经调查核实,你在永新县江畔初级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南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7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刘*: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南屏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丰赫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8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练*洪:
经调查核实,你在万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铠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29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余*国: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实验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建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0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罗*青:
经调查核实,你在高安市财政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拓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张*标:
经调查核实,你在横峰县第二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中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2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朱*:
经调查核实,你在横峰县第二中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铠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3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富:
经调查核实,你在横峰县教育体育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铠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陈*星: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市广丰区特殊教育学校(上饶市广丰区第十五小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赣州瑞博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5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陈*萍: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于都县豪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6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陈*魁:
经调查核实,你在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通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7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余*红: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市广丰区少阳乡人民政府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摩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占*伟: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金葵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2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39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吴*兵:
经调查核实,你在修水县大桥镇人民政府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九江礼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40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曾*兴:
经调查核实,你在江西农业大学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江西房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厅于2021年11月4日向你发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于2021年11月2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